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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特清风》(2020年第11期)
新闻来源:    点击数:8165    更新时间:2020/11/30    收藏此页


神特清风


2020年第11

连云港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202011

                                      


 

1、廉政时评:如何把四种形态运用到监察工作中…………………2

2、清风说要:增强一体推进“三不”行动自觉……3

3 、廉政文苑:杨万里赋诗教子………………………………6

4、警钟长鸣:贪婪的种子结恶果…………………………………8

【廉政时评】

如何把四种形态运用到监察工作中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纪律法律双施双守,“四种形态”在执纪执法中贯通使用,在消化存量、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贯通运用“四种形态”还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和实践困惑。有的认为,“四种形态”是党的政策策略,违纪可柔性处理、违法只能刚性处置,“四种形态”只适用于监督执纪,“不能”用到监察执法工作中去。有的认为,“四种形态”转化运用特别是“四转三”与刑法等有关规定冲突,潜藏政治风险和法律风险,“不敢用”“用了也不敢说”。这些问题反映了对政治和法治、纪律和法律关系认识有偏差,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还存在障碍。

在监察工作中运用“四种形态”具有深厚的文化根基和法理基础。“四种形态”贯通规、纪、法,囊括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等多重功能,蕴含着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和中华文化明德慎刑、宽严相济的法治传统,体现刑法的谦抑性、罪刑法定、罪刑相当等现代法治理念,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时代价值,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内在统一。

“四种形态”在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工作中理念相融、形态相应、转化相通。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对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处置和处分规定,与党章、党纪处分条例关于“四种形态”规定高度契合。监察法第五条既明确“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又要求“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五种处置方式,体现了“四种形态”原则要求;政务处分法进一步对政务处分情形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从轻减轻或从重情节规定,给予政务处分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罚相关制度规定,把“四种形态”运用到监察工作中已经有了相应的法规依据。

把“四种形态”运用到监察工作中,是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重要举措,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途径,是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提高治理腐败效能的迫切需要。要加强理论研究,深入研究政治与法治、纪律与法律的内在统一关系,深刻认识“四种形态”的政策价值和法律意义,准确把握纪委监委政治机关属性。同时,有针对性完善制度规范,研究制定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特别是适用“四转三”的制度规定,明确硬性标准和禁止性条款;健全“四种形态”程序运用机制,既落实好实体性要求,又严格程序性规定,建立覆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备案待查各环节的“四种形态”转化运用流程和标准,统筹把握从轻减轻、从重加重的条件。在具体案例、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加强上级纪委监委领导指导,强化同级部门相互监督,严格规范形态转化自由裁量权,既防止“一味从宽”,又防止“片面从严”,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来源:清风扬帆网)

【清风说要】

增强一体推进“三不”行动自觉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站在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增强一体推进“三不”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实际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自觉扛起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也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突出政治引领,一体推进“三不”。一要强化政治担当。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问题,必须在政治方向上把得准、把得牢。二要找准职责定位。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将一体推进理念贯穿于监督检查的各方面,真正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位置、体现担当、实现价值。三要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突出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的问题,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把公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精准聚焦关键重点。一体推进“三不”是一项系统工程。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既要贯通协调、环环相扣,也要聚焦重点、有的放矢。一要强化不敢腐的敬畏。不敢腐是前提,为“不能”“不想”创造条件。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走向敬畏党和人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二要完善不能腐的机制。不能腐是关键,巩固“不敢”“不想”的成果。深化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使各项制度规定日益健全、不断发展、持续巩固,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三要增强不想腐的觉悟。不想腐是根本,实现“不敢”“不能”的升华,重在提高认知、增强党性、涵养文化。要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强化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要顺应新形势、新情况,结合实际,与时俱进,创新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一要紧跟形势任务。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把一体推进“三不”贯穿监督检查全过程。紧贴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帮扶中小企业等政策措施,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二要深化纪法贯通。综合运用政策策略和纪律法律增强惩治效果,使党员、干部自觉敬畏党纪国法。立足一体推进,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对违纪、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一体审查调查,做到工作机制、适用依据、案件审理等方面的融合,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动政治思维、纪律思维、法治思维相贯通。三要强化技术保障。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研究探索“互联网+”的线上办案、监督管理、纪法教育的新模式,充分发挥“大数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支撑作用,不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一体推进“三不”的工作水平。

全面提升实际效果。一体推进“三不”,最终要落脚到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效果,让人民群众真正看得到变化,见得到成效。一要坚持为民导向。以一体推进思维,深化专项整治、专项治理、专项斗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二要运用好“四种形态”。“四种形态”贯通规、纪、法,连接“不敢”“不能”“不想”,着眼标本兼治,囊括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功能。把“四种形态”贯通运用于一体推进“三不”的全过程,坚持抓早抓小,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明确政策界限,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区分不同情况,做到分类处置。三要净化政治生态。通过一体推进“三不”,准确把握“森林”和“树木”的关系,看清整个“森林”状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维护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来源:清风扬帆网)

【廉政文苑】

杨万里赋诗教子

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南宋前期的陆游、尤袤、杨万里、范成大,因创作出一大批思想、艺术各具特色的作品而被称为“中兴四大诗人”。这四位诗人中,杨万里一生写诗两万余首,传世作品四千二百余首,被誉为一代诗宗,他的许多诗词篇章抒发家国情怀,反映民间疾苦,提倡兴利除害,形成独具特色的“诚斋体”,其佳句“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过一山拦”千古流传。杨万里不仅诗歌成就斐然,为政业绩也很显著,其官声人品亦为后世之楷模,明代大儒解缙曾称赞他:“文章足以盖一世,清节足以励万世。”

据史书记载,杨万里立朝刚正,体国恤民,遇事敢言,针砭时弊,在进奏皇帝的诸多“书”“策”“札子”中提出:“为天下国家者,不能不忘于敌,天下之忧,复有大于此者乎”;“保国之大计,在结民心;结民心,在薄赋敛;薄赋敛,在节财用”。

杨万里曾云:“我本山水客,澹无轩冕情。”韩侂胄执政后,极力网罗四方的知名人士作为自己的羽翼。他曾经筑南园,企图拉拢杨万里为其写一篇《南园记》,并许以高官厚禄,杨万里断然拒绝说:“官可弃,记不可作也。”韩侘胄怨恨在心,改命他人作记。

杨万里做地方官时,为政清廉,体恤民情,任江西奉新知县期间,禁止税吏下乡骚扰百姓,规定百姓缴纳税赋后,县乡必须把未纳税人的名单和应纳税额张榜公布,让百姓监督,利于税赋公平,杜绝官吏贪污。杨万里任江东转运副使时,权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期满账面结余万缗,他全弃之于官库,毫不动心,一文不取而归。后来杨万里告老还乡南溪之上,自家老屋一区,仅避风雨。诗人徐矶由此赞叹:“名高身又贵,自住小村深。清得门如水,贫惟带有金。”

杨万里志存高远,广师博学,素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励,不仅自己一身清节,两袖清风,而且把端正家风作为“齐家”的重要一环,在日常的家庭教育中,以诗歌的形式,或崇德尚朴,或陈利述害,或借事寓意,或以物比人,向后代传播修身治家、清廉为政的道理,培育了一种优良的诗教家风,用自己的言传身教给后人及社会留下了一种示范。

光宗绍熙元年(1190年),杨万里的大儿子杨长孺赴永州零陵任县簿,杨万里写了一首杂言诗告诫他要做好官、做好人:“好官易得忙不得,好人难做须着力。汝要做好官,令公书考不可钻。借令巧钻得,遗臭千载心为寒……”做一名好官并不难,但如果忙于钻营就做不了好官,好人难做,所以要努力去做,倘若儿子通过钻营获致高位,为父的不仅心寒,更可能将家族的名声败坏。

杨万里的二儿子杨次公赴江西安仁做税务官时,他特意写了一首诗《送次公子之官安仁监税》:“汝仕今差晚,家庭莫恨离。学须官事了,廉忌世人知。争进非身福,临民只母慈。关征岂得已,垄断欲何为。”他在诗中谆谆教导儿子:为官要廉洁奉公,不要四处钻营,争名夺利;要像慈母对待子女那样,好好对待老百姓,不要向老百姓巧取豪夺,敲诈勒索。后来杨次公被提升为知县,杨万里又写诗勉励他:“弟兄努力思报国,放我沧浪作钓翁。”杨万里的四儿子杨幼舆任税务官时,杨万里也写诗教导儿子谨慎从事,戒骄戒躁:“莫羡榜头年十八,旧春过了有新春。”

杨万里赋诗教子,“厉之以志,劝之以正,示之以俭,贻之以言”,这种良好的诗教家风,犹如生命里的春风,把阳光和温暖带进儿孙们的精神世界,日积月累,凝聚精华,渐渐地孕育出人生的美丽和精彩。

据《鹤林雨露》记载,杨长孺任湖州太守兼庾州节度使时,廉洁奉公,打压豪绅,敢于为百姓撑腰,被宋宁宗赞为“不要钱的好官”。杨长孺任广东经略安抚使一职期间,天天粗茶淡饭,节衣缩食,却把自己节约的俸金“代百姓交税”,深受百姓爱戴。杨长孺任福州知州兼福建安抚使时,皇亲强宗抗税,欺压百姓,杨长孺亲率衙差上门捉拿。强宗倚仗皇亲身份,态度骄横,杨长孺刚正不阿,写下判词:“尔为天子亲,我为天子臣;尔犯天子法,我行天子刑。”最终强宗屈服认罪。宋宁宗曾问翰林学士、太常少卿真德秀当今廉吏。真德秀认真思考后,答道:“杨长孺,当今廉吏也。”杨次公、杨幼舆也都遵照父亲的诗教,在各自的监税职位上为百姓做了不少实事好事。

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灿烂文明,为我们留下了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在这笔精神财富之中,家风是独特而珍贵的一部分。杨万里赋诗训子,德为教本,清廉传家,门风不坠,为家风文化增添了精彩的一笔。“修身岂止一身休,要为儿孙后代留。”良好的家风,只有经过长期的家庭道德教育实践,才能逐步树立起来。品读杨万里的诗教家风,我们也希望每一位家长都能成为子女的榜样、成为良好家风的创建者、引领者。(来源:清风扬帆网)

【警钟长鸣】

贪婪的种子结恶果

——乌鲁木齐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伟

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李伟,19666月出生,198312月参加工作,2004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曾任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乌鲁木齐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2020322日,李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于415日被采取留置措施。2020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回想过去的自由、‘光环’和家庭的温馨都已经成为过眼云烟,留下的只有悔恨的泪水和惨痛的代价。”李伟在忏悔书中写道,“我在青年时期,就扣错了人生第一粒扣子,树立了‘金钱万能、关系至上’的错误人生观价值观,为自己的贪腐人生埋下畸形的‘种子’。”

逐利贪权,把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当作奋斗目标

198310月,18岁的李伟参加了招干考试,在选择人生的第一份职业时,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银行系统的工作,“只因工资待遇比其他行业高”。从参加工作伊始,他就把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当作了人生的奋斗目标。

进入银行系统工作后,为了拉业务,李伟很快从“过来人”那里学到了一些职场“潜规则”。他经常出入一些职能部门给相关负责人送礼、拉关系,理所当然地认为,权力和利益是可以用来交换的,只要与有权力的人拉好关系,就可以获得自己想要的利益。那时的他,满眼满脑都是对利益的追求。

当银行领导鼓励青年干部向党组织靠拢、争取入党时,李伟的第一反应竟是:“入党带不来任何实惠。”尽管如此,他还是敷衍着写了入党申请书,在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他总是早早退场,只想着到外面喝酒应酬。如此这般,李伟没能入党。

在银行系统工作20年后,李伟的收入越来越高,内心的欲望却越来越难满足:“工资拿得再高有什么用,还是没有社会地位,得不到别人的尊重,走到哪里都要看别人的脸色。”李伟意识到,只有权力才能满足自己,便萌生了进入政府机关工作的念头。

20035月,已经成为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信贷部总经理的李伟,借助多年积攒的人脉关系,调任乌鲁木齐市国资办副主任。新的环境让李伟意识到,共产党员的身份将是自己职务晋升必不可少的“筹码”,出于对权力的渴望,李伟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并积极表现,于200411月入党。但是,如此不纯粹的入党动机,让李伟只是形式上入了党,思想上却并未真正入党。

摆谱耍特权,酒桌上人分三等、酒分三档

在国资系统任职10年后,李伟先后任乌鲁木齐县委副书记、县长,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工作性质、职务的变化,使他愈发迷恋“当官”的感觉。

李伟对老板的请托事项照单全收,甚至还洋洋自得地说:“我的本事大、关系广、朋友多,什么事经我协调后,基本上都能办成,没有我干不了的事。”李伟在满足了自己贪婪欲望的同时,痴迷于“当官”后拥有的特权和地位。

为了展现副市长的“地位”,李伟乐于在特殊场所吃请,作为“中国—亚欧博览会”的举办地——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也成了李伟的“自家会客厅”。20189月,第六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结束后,李伟多次请亲朋好友在会展中心聚餐饮酒。听到赴宴亲友称赞就餐环境高端、大气、上档次,李伟非常受用,甚至大言不惭道:“我要的就是和其他人不一样的效果和环境,会展中心是我的专用资源,你们再有钱,平时也体验不到这种服务。”

李伟认为自己处处高人一等,与其他人不一样,必须有特别的安排。在接受老板宴请吃喝时,他在酒桌上刻意把人分三等,对应的酒也分三档——自己喝15年的“茅台”,老板喝“水井坊”,下属喝本地产的“三道坝”。他说:“我是副市长,怎么能和他们喝一样的酒,必须有差别,只有我才能喝15年的茅台酒。”

李伟认为自己手握大权,他提出的任何要求老板们都必须照办。有一次在私营业主李某家中做客时,李伟看到对方家中雇用了外籍保姆,便动了心思,专门让李某安排其雇用的外籍保姆到自己家中服务,费用仍由李某支付。他说:“看着他们顺从的态度,心中就有兴奋感、成就感、满足感。”

扭曲的“三观”让李伟贪婪的本性暴露无遗,从几十元的水果蔬菜、上百元的水电费及理发费、上千元的手机话费、上万元的物业费,到几十万元的家具家电、近千万元的别墅,李伟直接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20186月至201911月间,李伟每周都向私营企业主贾某要菜要肉,有时还打电话催:“老贾,你不送菜送肉,是想把我们家饿死吗?”该交水电暖及物业费时,李伟竟质问贾某:“我是副市长,我还要交水电暖和物业费吗?”他甚至连理发费也要老板购卡支付。在与办案人员谈话时,贾某说:“一个首府城市的副市长整天找人要肉要菜的,一点形象也没有。”李伟把管理服务对象当作自家的“提款机”“摇钱树”,随要随取,他曾说:“我出门从来不带钱,我还需要花钱吗?全部都有人买单。”

经审查调查,李伟严重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金额共计2000余万元,在党的十八大后收受的钱款就高达1000余万元。

“太平官”思想严重,滥权弃权贻误工作

在特权思想的驱使下,李伟把造福一方百姓的职责、使命抛之脑后,心里想的是如何满足内心贪欲,在严重违纪违法和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19年底,乌鲁木齐市某小额贷款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方某及其团伙被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到了法律制裁。而李伟早在2012年便与方某交往甚密,他先后收受方某30万美元、10万港币和价值25万元的百达翡丽手表,纵容以方某为首的恶势力发展壮大。2015年,在明知方某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情况下,李伟仍试图帮助方某控制的煤矿恢复生产经营。

任乌鲁木齐县长时,李伟一方面“官架子”越来越大,一方面又有着严重的“太平官”思想。他一心只求平稳过渡、捞点“政绩”,盼着早日被提拔重用。

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李伟将县政府日常工作几乎全都交办给其他班子成员负责,自己只关注能带来好处的“政绩项目”。20155月至7月,李伟为了给自己捞“政绩”,支持一些私营公司、合作社分别在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新村、公盛村二队违规建设“大棚房”,“以设施农业之名进行非农建设”。不到3年,这些“大棚房”就被依法拆除,所谓的“政绩”却给乌鲁木齐县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恶劣影响。

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东梁村是李伟负责挂牌督战的贫困村,全村有73户贫困户,他却始终没有做到走访全覆盖,更别说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几次对村子进行调研时,李伟都只是走马观花,乡镇干部向他报告村里某个贫困家庭收入低、困难大的问题之后,李伟仍然借口工作忙拒绝入户走访,也不过问具体情况。最后,他只是口头要求乡镇、村“两委”做好相关工作。

更离谱的是,今年3月,李伟作为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在自治区疫情防控二级、三级响应期间,居然组织市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及私营企业主聚餐饮酒。说到自己为什么明知疫情防控要求仍然公然违反时,他说:“我当时就想,我是领导,那些要求都是对下面人提的,跟我没什么关系。”

“职业生涯起步之时就动机不纯、观念不正,之后又不加强思想改造,可以说,我心中没有党、没有民、没有戒,最终走到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给党的事业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李伟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量纪量法分析

经审查调查,李伟存在以下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的问题。

在违反党的纪律方面:李伟违反政治纪律,罔顾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规定,支持、纵容企业违建别墅和“大棚房”,充当恶势力犯罪团伙“保护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顶风违纪聚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利用筹办丧事借机敛财、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聚众******,道德败坏。李伟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据为己有;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李伟前述有关行为,亦构成职务违法。

在涉嫌犯罪方面:李伟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伟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李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来源:清风扬帆网)

  抄送:公司领导,各部室。

2020年第11期                              份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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